用独特设计语言讲好中国故事******
作者:郭春方(吉林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文学院博士生导师、一级教授,北京2022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设计团队负责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近些年来,我国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2022年,举世瞩目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中,艺术设计将“中国式浪漫”的民族风带向国际,真正做到在全球化语境中生动地表达“中国性”。令海内外民众感受到,中国设计是一门能够生动阐释中国美学精神、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的艺术语言。
早在北京冬奥会的筹备过程中,北京冬奥组委在会徽、吉祥物、奖牌、场馆、开闭幕式等全流程设计环节中,充分融入中华文化元素,提炼民族文化符号,对新时代中国文化意象进行解读。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在记录时代风采的同时,通过奥运赛事,突破不同文化意识形态下人们的认知差异,向世界展现中国文化魅力、传播中国特色审美价值体系。
设计语言展现文化价值。近些年来,奥运会吉祥物作为承载着奥林匹克运动精神与主办国文化形象的重要载体,越来越受到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及各主办国的关注与厚爱。如今,吉祥物已不再是单一的公共符号象征,更转变为一个承载着主办国文化精神、地域特色、民族品格的视觉文化符号。
2019年9月17日,2022年北京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正式发布。它从一个普通的红灯笼,变为一个担当着使命职责的北京冬奥会的使者,设计团队先后为“雪容融”的灯笼形象加入了雪、如意、鸽子、天坛的形象,融入了剪纸的元素、发光的寓意和中国正月十五“雪打灯”的美好愿景,为红灯笼赋予文化内涵、注入奥林匹克精神、融入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
“冰墩墩”和“雪容融”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吉祥物,先后随“天问一号”着陆火星,随“嫦娥五号”登陆太空,受到全世界民众的关注与喜爱,出现了“墩融难求”“过夜式排队”的抢购热潮。
据国际奥委会发布的《北京冬奥会市场营销报告》,在特许经营方面,北京冬奥会吉祥物相关特许商品的销量占全部特许商品的69%。时至今日,“冰墩墩”和“雪容融”仍是深受各年龄段群众喜爱的奥运吉祥物,“一户一墩”“一户一融”仍是人们热议的文娱话题,其周边文创产品在官方销售平台多次售罄脱销,在产生深远文化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小觑的市场价值和经济效益。
设计创作讲述中国故事。中国设计是具有传统美学精神、艺术哲学思想与民族文化内涵的时代产物,是反映中华民族精神面貌与审美趣味的文化沉淀,是能够服务于国家需求并引领结构创新的艺术符码。
艺术与设计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也是悄无声息沁人心脾的。“来时迎客松,别时赠折柳”,在北京冬奥会的开幕式上,耀眼的烟花以享有“国宝”之称的黄山迎客松图案绽放在鸟巢上空,向世人展示中国人民热情、好客的美好品格;闭幕式上,伴随着“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的悠扬音乐,舞蹈演员生动演绎“折柳寄情”。
开幕式倒计时短片中,每一秒钟对应着一个节气、一句古诗的设计,令观众眼前一亮。作为我国历史悠久的农业耕作时序、节令习俗,二十四节气记录着四季的更迭和时光的变迁,是在百姓物质生产生活中逐步形成的民俗文化产物;闭幕式上,依照中国民间“虎头鞋”的设计造型,以十二生肖为设计元素,打造了十二辆生肖造型的冰鞋车。孩子们推动着冰鞋车在赛场滑动,车轮滑动的痕迹钩织起中国结的造型轮廓。二十四节气与十二生肖的设计巧思前后呼应,中华文化元素令世界瞩目。
中国作为主办国,在冬奥会、冬残奥会不同环节的设计中,充分发挥主场优势,创新运用冬奥资源,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冬奥会这一载体,实现了全球范围的广泛传播。《北京冬奥会市场营销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北京冬奥会创造了历届冬奥会收视人数的记录,全球共有20.1亿人观看,相较4年前的平昌冬奥会观看人数,增长5%。在文化的传播与输出过程中,冬奥会注重中国语境和国家文明的坚守,注重全球共识性与民族个性的融通,为世人带来了高度的美学享受,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的绰约风姿。
优秀的设计创作是传承中华文明的艺术介质,是叙述中国美学的时代标识,是承载民族精神的文化载体,具有文化联结作用。北京冬奥会在艺术创作与文化传播层面所带来的深远影响,令我们更加坚信,新时代的设计创作必须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定不移地践行文化传承创新的责任与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将目光聚焦于大气磅礴的民族故事,创作具有家国情怀、体现民生情怀、能够完成宏大叙事的艺术作品,产生中国艺术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塑造力,令世界看到、听到、感受到更加生动、真实的中国。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8日 13版)
国家体育总局:举办高危险体育赛事应向有关部门申请******
中新网2月3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通知全文如下:
一、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和对象
(一)准确把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
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目录》,将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并对纳入《目录》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以及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没有附加条件的,该项目所有体育赛事活动均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于有附加条件的,符合该条件的体育赛事活动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也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条件之外的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
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对象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赛事活动的组织者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二、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
(三)关于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者资质证明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一般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从提高赛事活动规范性、专业性、安全性角度出发,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由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是一项新制度,目前国家对于《目录》中赛事活动涉及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尚无相应或健全的职业标准。为此,涉及这些赛事活动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及程序》(以下简称《许可条件》)明确应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规定为标准。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工作,加强相关培训,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需求;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公示制度,将符合《许可条件》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在行政许可申请环节尚难提供具体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作出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资格或资质要求的承诺,并在赛事活动举办前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许可条件》明确提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置场地、器材和设施,并形成说明性材料。说明性材料应当对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明确不符合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场地、器材和设施标准和要求。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许可条件》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涉及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性意见。
(五)关于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于海拔、天气、地形等自然环境复杂,对于安全保障条件有较高要求,组织者应当根据赛事活动特点和《许可条件》要求,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按照《办法》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在申请时应提交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六)关于实地核查工作
《体育法》以及《办法》均明确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这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的必经程序。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实地核查,但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一同前往,委托费用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承担。实地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应当按照《许可条件》规定的条件标准逐项审核。
涉及器材、设施等场地布置环节具体事项,可结合赛事活动实际情况,采取较为灵活的核查方式,既要确保相应要求落实到位,又要有利于赛事活动的举办。
三、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水平
(七)建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机制
《体育法》明确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抓紧研究制定省、地市、区县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流程,建立配套制度规定,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八)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体育法》规定,会同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对于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当积极争取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工作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范围,也可以依法委托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加强与同级工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指导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九)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监督管理
《体育法》以及《办法》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如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许可,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既涉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权利与责任,更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应依法依规实施许可,避免因许可行为不当而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不当和违法行为。
(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办法》和新制定的《目录》已经正式发布。体育总局将把贯彻落实《体育法》及其配套规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国体育系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项学习,加深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基层负责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尤其要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参与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切实提高相关主体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认识,明晰相关政策,保护自身权益。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各项管理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机构设立、人员充实、设备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积极向同级人民政府争取支持。
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体育总局联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